钻芒博客-社群公约规则-钻芒网

钻芒博客-社群公约规则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   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是为钻芒博客用户提供福利的社群。为鼓励良性互动、促进共建共享、规范群内秩序,特修订本公约。

第二条   用户首次加入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后需阅读并遵守此公约。

第三条   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旨在打造一个福利社群,倡导在“文明、互助”的基础上:

(一)关注社群活动,领取福利或活动奖励;

(二)群内分享钻芒博客活动,互帮互助;

第二章 管理原则

以下四至十条为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的“不允许”行为。

第四条   不得在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中发布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信息和涉政言论,包括:

(一)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基本原则;
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机密;
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;
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影响民族团结;
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;

(六)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;

(七)宣扬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;

(八)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公共秩序;

(九)诽谤他人,泄露他人隐私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;

(十)其他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。

第五条   不得在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从事和传播侮辱、歧视、虚假、低俗等的行为和信息,包括:

(一)针对种族、国家、民族、宗教、性别、年龄、地域、性倾向、生理特征、疾病、残障群体的歧视、仇恨等不当言论;

(二)捏造、散布不实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凭空杜撰事实,对事实断章取义或恶意解读,造谣传谣误导舆论;

(三)使用不雅词句、辱骂、骚扰群内用户/官方客服工作人员或其他不友善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:侮辱或谩骂他人,以威性的话语胁迫他人服从或听从,人肉搜索、侵害他人隐私行为;

(四)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的内容和行为。

第六条  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禁止发布纯粹情绪宣泄、个人恩怨、标题党、灌水帖等内容。

第七条   不允许在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中私加群内好友,骚扰群内用户。

第八条   对于关乎个体利益,且容易引发纠纷的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

投资理财等风险类产品;征婚交友;二手买卖、租售房;付费产品及服务;众筹捐助;团购信息。

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温馨提醒信息发布者须谨慎发布禁止发布此类内容。阅读者须慎重判断,如产生纠纷,应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

第九条   不允许修改带有“钻芒站长”字样的群内昵称冒充官方客服误导群内用户

第十条   不允许在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中发布与钻芒博客无关的广告内容(文字/图片/链接/小程序等)。

第三章 处罚规则

第十一条   对“不允许”行为,“钻芒博客”微信社群可釆取警告和退群拉黑两种处罚规则。

(一)发布与钻芒博客无关的广告内容给予一次警告,累积3次警告会被退群并拉入社群黑名单;触犯“不允许”行为四/五/六/七/八/九条/十条一经发现会被退群并拉入社群黑名单。

第十二条  “不允许”行为如所发布信息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,钻芒博客社群管理人员将直接通报司法机关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发布人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
第四章 附则

第十三条   适用范围包括“钻芒博客”企业微信群内成员。

第十四条   社群内官方客服请认准带有企业认证标志 “钻芒博客”的客服人员。

第十五条   警告为提示性警告,退群是为被管理员踢出“钻芒博客”企业微信下的所有社群,并拉进黑名单。

第十六条   群内用户发言内容只代表发布用户个人,不代表平台,发言者责任自负。

第十七条   浏览者对发布内容应理性判断,如认为发布内容不当或造成损害、伤害,可举报或联系社群客服人员,管理员。

第十八条   钻芒博客有权根据社群发展需要对本公约进行修订。并享有最终解释权。

第十九条   本公约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。